库切的自传体小说《男孩》和《青春》是两部各自独立而互有关联的作品,前者叙写主人公10岁至13岁时在南非的孩童生活,后者是他大学毕业后到伦敦谋职的一段经历。《男孩》结束之前主人公跨入了中学校门,而《青春》开篇之际则是大学生活的尾声了,两者之间略去了一段很重要的人生经历。何以闪开偌大一个空档,这事情颇费猜详。
《青春》中译本已于2004年推出,书名副标题“外省生活场景之二”曾使一些读者疑惑不解——作者将自己闯荡伦敦的经历称为“外省生活”,其心目中的中心之域莫非就是南非开普敦?倘作此解,说不定就更加令人困惑,一个来自外省殖民地的青年人尚有这般倨傲的心态,似乎比较离谱。不过,《男孩》作为《青春》的前传,其副标题作“外省生活场景”则不难理解,因为书中故事背景主要是在一个叫做伍斯特的小城,相对作为南非首善之区的开普敦,那地方一切都显得荒蛮而粗鄙,亦颇符合provincial一词的表述。但是联系本书的叙述内容,其修辞的含义也并非那么简单,对于主人公约翰的人生经验来说,provincial至少还另有一种指向,那就是英格兰文化的化外之邦。
作为荷兰裔的南非人(即“阿非利堪人”),主人公一家偏偏倾心于英伦文化习俗,这一点颇为特别。也许是约翰一家曾久居开普敦的关系——自1806年英国人占领开普敦之后,那儿的一切都打上了不列颠帝国的烙印;也许是英格兰文化比阿非利堪文化更为“先进”或更为强势,更容易成为一些白人中产阶级的精神皈依。反正,约翰自幼接受英式教育,向往英国文化的高雅之境,亟待跻身英国人的生活圈子。从《男孩》到《青春》,这是一以贯之的心理线索。当然,像他这样的“假英裔男孩”早晚要遭遇人生的尴尬。约翰后来在伦敦几年终于使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像他这样怀着朝觐的心意来欧洲寻梦的殖民地青年,在充满矫饰的精英文化面前将永远不得其门而入。反过来说,那种被称为“高雅”的玩意儿也永远摆脱不了种族、籍贯、血统和等级制度的话语纠缠。即便成了IBM伦敦分公司的白领,在大英帝国的臣民眼里,他身上还残留着“殖民地的傻气”。伦敦生活之于他,说到底还是一种“外省生活”(这自然是精神生活的定义),这就不难理解provincial一词睥睨尘俗的精英话语特点。
这简直是让人涮了一把。难怪库切成了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后,在风光无限的受奖演说中,一上来就开扯英格兰的“囵鸭”如何将荷兰、德国(那是阿非利堪人的故家)同类诱入彀中的寓言——终于轮到他拿英国人开涮了。可是,不管怎么说,库切本人(或故事里的约翰)终归是在英格兰文化浸润中成长的,不列颠人文历史给他的教益多多,无数优秀的英语文学典籍更是给他铺就了颇富涵养的心灵之途。在那篇题为《他和他的人》的受奖演说词中,他追溯第三世界英语写作与殖民文化的关系之后,转而自豪地宣布:如今“他们像两艘驶向相反方向的船,一艘往西,一艘往东”。这番富于诗意的表达实在耐人寻味,即使讽喻之间也未免流露出对英国文化复杂的情感。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批判的武器,其思想资源恰恰全都来自英国的历史和文学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