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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5版:每日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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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多少民工有高温费拿
  ■阮永兴

  

  有报道说,据不完全统计,杭州市区共有7万多家企业,发放高温费的不足10%。国有企业、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发放高温费比较到位,而真正高温作业的企业发放高温费的却是少之又少。

  烈日炎炎,在高温下坚持工作的人可谓不少,可只有一些企事业单位的人享受着高温补贴,并相应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福利,而作为在城市建设第一线忙碌的工人,特别是打造城市美丽与繁华的民工兄弟,却始终与这高温补贴无缘,这不得不令我们深思。

  最需要享受高温补贴的人却享受不到高温补贴,这也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因为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中没有高温劳动保护的规定,虽然1960年7月1日曾颁布过《防暑降温措施条例》,但那是46年前的立法,已无法满足现在的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高温作业的权益保障。正因为法律上的滞后,这项福利并未惠及所有的劳动者,一些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发不发高温费就得看老板的慈悲,因为高温费还没有进入法律和政策强制的范围,对于他们来讲能省一分钱就省一分钱,给职工发高温费无疑会增加其生产成本。

  高温费不应该仅是一种单位的福利,更应该作为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为一些在高温下继续工作的工人发放高温费也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和生命的尊重,更是一种最起码的人本意识。

  其实,发放高温费对企业也是大有益处的。最起码的,这些高温费可以让工资不高的民工兄弟们可以购买一些平时他们舍不得买的防暑用品,可以更好地让他们善待自己的身体,也可以以更多的精力和热情投入到工作中,企业在增加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降低了安全隐患。既是双方互利,企业又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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