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只有80余名员工、在编职工仅40多人的小型歌舞团,一年创造的演出收入超过800万元!任何对国有文艺团体现状稍有了解的人,都会感到惊讶。宁波歌舞团就做到了这一点,在全国不到100人的小团中,这是一份独一无二的成绩。
“其实,我们是被逼出来的。”宁波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邹建红对记者说。1990年成立的宁波歌舞团,隶属于宁波市艺术剧院,是宁波市唯一一家主营歌舞演出的国办文艺团体。2000年以舞剧《满江红》获得荷花奖银奖后,剧团却被掏空了,当时很多演员的月收入只有六七百元,已经接近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了。
2003年,原宁波市文化局制定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方案,将国有文化资产使用权和文化发展经营管理权下放。新组建的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10万元,由市艺术剧院控股,社会其他企业法人及经营者持股,其中市艺术剧院投入100万元(60万元为注册资金,40万元为设施设备投入),社会其他自然人及经营者投入50万元。市歌舞团委托给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在编的44名演职人员成建制划转,人员保留原事业编制身份。市歌舞团在公司框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面推行了全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公司负责人实行委任制,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一般干部定岗定职,新进人员实行劳动签约制,确保“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在收入分配方面,坚持“确保基本工资,搞活效益工资”的原则。
宁波市财政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市歌舞团的支持也采取了新的模式。在经费划拨上,对市歌舞团实行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管理办法,每年度拨给市歌舞团日常经费110万元,按8%比例逐年递增。而且,政府不再直接下达指令性文化产品生产的计划,也不无偿使用各类歌舞文化产品,改为政府采购的形式。三年来,政府相继向市歌舞团采购剧(节)目20余台(个),如大型歌舞晚会《风情七千年》、《乡音乡情》等,支付采购经费上百万元。
“新体制新机制的运作,让我们歌舞团放开手脚。”邹建红说,最重要的一点变化,是改变了参与演出市场的模式,从过去以承担演出班底为主,转变为拥有全面策划、组织和演出能力的独立承办主体。“以往我们出人演一场,不过三五万元,而现在我们以公司的身份全权策划大型晚会,单场收入就达三四十万元,增加了近10倍!我们能够创造800万年演出收入,主要就是靠这种角色的转变撑起来的。”
几年来,宁波市歌舞团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演出市场不断得到开拓。他们承接了众多大型文艺演出,如连续五年的“余姚中国塑料博览会”、连续三年的“象山开渔节”、“绍兴春节联欢晚会”,以及“舟山沙雕节”、“浙江省首届科普节”、“镇海菊花节”、“新昌旅游节”、“宁海春节联欢晚会”、“东阳春节联欢晚会”等大型晚会。此外,通过承接企业晚会、辅导企业内部文艺骨干等办法,寻找市场新的需求,为歌舞团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宁波市歌舞团不但占领了宁波市70%的歌舞演出市场,而且还将演出网络扩展到省内的绍兴、舟山、台州、湖州等市,甚至上海、广州、郑州、扬州、南京等地。2003年到2005年,每年平均演出场次在120场左右,大大超过以往。改革当年,演出收入即达207万元;2004年,演出收入达到838万元,创下了最高纪录;而2005年收入也达到近790万元。三年来,还添置固定资产150多万元,在职职工年均收入超过3万元(不包括四金),最高的将近8万元。
“我们团前年8月23日买了一辆别克君威,到现在两年不到,已经开了11.7万公里了!”邹建红感叹说,“走市场实在辛苦啊,这几年我们团太忙了,演出太多了,之前40天时间里,我们就承担了8台大型晚会的策划,连轴工作几乎没有停歇。今年春节前后半个月时间里,演出也是极其密集,最后一场在余姚,距离结束还有4天,雇来的民工竟然不辞而别,连工钱都不要了,因为实在太累了。然而这样就是给人感觉充实,团里的员工们人人都很有干劲,现在几乎没有一个人去干私活了。”
本报记者 屠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