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吴佳 陈聿敏) 昨天,杭州市物价局公布了今年上半年价格投诉检查统计,在总共受理的6049件各类价格咨询投诉中,位列价格举报投诉前五位的是:涉及交通类的停车收费和交通运输价格、商品价格及明码标价、旅游服务(住宿、饮食娱乐及邮政电信)收费、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教育和培训收费。
小区收费自定标准
家住城西某楼盘的市民反映,该物业管理处对停放在小区道路上的车辆包月停车,收取140元/月辆的停车费,而物价方面的规定是“小型客货车包月停车泊位费为100元/辆”。价格部门检查后发现,该楼盘的确从2006年2月20日开始以租赁的形式向小区业主收取140元/月车位的停车泊位费,到2月28日已有80个车位出租给业主,这些多收的钱自然要退还给业主。
虚标原价蒙顾客
物价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杭州某商场地下商场销售的富安娜清新记忆智能枕标示原价780元/只,现价398元/只。而原包装盒上所标示“体验价”为398元/只,实际销售价格为398元/只。该商场从未以780元/只的价格销售过此商品,这一销售行为涉嫌价格欺诈,价格部门当即责令其改正,并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理。
补习费工本费名目众多
统计显示,上半年教育收费投诉数量虽然有所降低,但涉案金额明显增加。杭州某民办学校在2005年7月9日至7月20日期间向该校715名初三、高三学生以500元/生的标准收取补习费,共计收取357500元;杭州另一中学则擅自收取IC卡工本费、未按实收取讲义费,还用食堂开支教职工福利津贴,违法金额达255040.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