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俞萍丽报道
本报讯 杭州市民张先生早些年采用趸缴的方式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一款重疾险,保险合同上写着,投保人得了包括肝病在内的10种重大疾病之一就可获得理赔。上半年,张先生在一次体检时被查出肝腹水,在治疗的同时,张先生家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结果张家人被告知,张先生得的肝病不属于该险种规定的重疾险范围之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重疾险的定义问题一直是引发重疾险纠纷的根源。不少保险公司为吸引消费者眼球,争相扩大重疾险承保的病种。但由于各公司对重大疾病的界定和理赔标准不同,造成了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纠纷不断,落下了“只保死不保生”的骂名。
今后,重大疾病险的定义再也不由一家保险公司说了算。7~10种关键的重大疾病必须承保、26种疾病统一标准定义。在中国保监会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建成立了重疾险标准定义制定工作办公室,经过近3个月的工作,终于确定了标准定义的意见稿。
重疾险表述混乱让人费解
洪先生前不久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在该合同上列明了10种重大疾病,其中一项为“冠状动脉旁路手术”,但没有“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洪先生咨询了保险业务员,业务员告诉他,旁路手术就是搭桥手术,只是不同的表述而已。对此,洪先生心存疑惑。
后来洪先生就此事咨询了心血管方面的医师,才得到确定的答案:两者所指的手术确实是相同的。
然而,洪先生又发现了另外一个问题,他的合同上有一项特别说明:“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手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等其他非开胸手术不属于本合同所说的‘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对此,洪先生看得一头雾水。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告诉他,这个补充说明的意思就是不开胸的手术不赔。原来,在上世纪90年代,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必须开胸,但是随着医疗手段的
进步,不开胸也可以完成搭桥手术了。而保险公司却坚持原有的理赔标准:不开胸的不赔。这让洪先生十分纳闷:明明可以不开胸,难道为了能够理赔,而选择做开胸手术吗?
规范重疾险的定义
事实上,重疾险的表述五花八门,让那些医学的门外汉根本无从判断。为了规范重疾险的定义,让投保人可以更加清楚明白地投保,中国保监会从今年4月份就明确了推进重大疾病标准定义制定工作。
记者从保监会官方网站获悉,目前重疾险标准定义制定办公室已初步完成了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并根据行业理赔经验初步选出影响最大的7~10种重大疾病,确定为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的“核心疾病”。杭州某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核心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严重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后期、严重烧伤、瘫痪等常见疾病。保险公司今后推出的重疾险,其保障范围至少会包括这些种类的疾病。
理赔尺度可能放宽
此外,标准统一后的重疾险理赔尺度可能会有所放宽,重疾险产品将主要是承保那些不治疗危险性很高、但治疗后有较高存活率的大病。
上述保险公司人士指出,其实现有绝大部分重疾险产品都包涵了这些“核心疾病”,只是各家公司对这些“核心疾病”的表述定义不尽相同,在理赔方面也各有标准。
据悉,下一步重疾险标准定义制定办公室将广泛征询医学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与完善。最终,将制定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并由保险行业协会推荐行业共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