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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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012版:竞技·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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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球姓公,是不是一种错?
· 国企“烧钱”不心疼
· 高成本吓跑民企
· 编者按
· 国企退出要渐进
· 决策失误国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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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决策失误国资流失
  这些年来,国企足球俱乐部的管理水平并未随着巨额投入而提高,往往直接导致国有资产白白流失,发生在上海申花俱乐部的皮特·维拉“失踪”和佩特科维奇100万美元赔款事件是最明显的案例。

  2003年12月,申花俱乐部宣布引进22岁的乌拉圭中场球员皮特·维拉,当时申花以60万美元转会费引进这位年轻外援,签的是4+1(4年所有权加上一年优先续约权)。但是维拉只在2004赛季效力于申花队,其水平也未得到认可,此后“失踪”。2006年2月,国际体育法庭裁决上海申花俱乐部赔给被其解聘的塞黑外援佩特科维奇100万美元,申花不得不将这笔中国足球界有史以来所遭受的最大赔款如数汇出……

  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常金月说:“现在中国足球的发展,我看就是‘烧钱’,一个比一个烧得多。问一句为什么?全是国有资产,根本不用负责。没有责任,那么投资的主体也就无法明确,又谈什么健康发展呢?”

  2004年3月5日,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常金月向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推进赛事改革,保护国有资产》的议案。议案中说:“职业体育赛事,特别是足球、篮球等高风险行业,国外一般不允许国有资本的介入,而中国却有上百亿国有资本投入。事实证明,这些投资是无效的,不仅导致假球、黑哨等丑恶现象发生,同时,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他建议,“除国家队外,禁止国有资产投入中国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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