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1日,温州市仟亿信息网络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叶某、职工王某因传播淫秽物品被瓯海法院判刑。此前的庭审,被告曾在法庭上辩称,《情人》、《晚娘》等影片属艺术片。经省公安厅鉴定,涉案影片被确定为淫秽影片。
据指控,从2005年5月5日开始,叶某让员工王某负责影片下载和上传工作。其间,王某下载所谓“文艺片”上传在网站上,由叶某负责审查通过。2005年9月12日,该影视网站被查封。经鉴定,该网站服务器存放有淫秽电影文件41个,能够点击播放的计31个,在线观看点击总数为245010人次。
庭审期间叶某认为,被列入淫秽物品的涉案影片,很多都应属于文艺片,比如《晚娘》、《情人》,《蓝雨》都曾获过一些奖项。被告人及辩护律师要求对涉案影片重新鉴定。随后,省公安厅对涉案影片重新鉴定,结果还是被确定为淫秽影片。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温州市仟亿信息网络开发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叶某和直接责任人王某,明知是淫秽影片还在网络上传播,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对其公司判处罚金8万元;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瓯法 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