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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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2版:每日新闻·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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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区委书记的“变质”轨迹
· 一个账本 牵出回扣大案
· 与企业老板 “互惠互利”
· 下级送钱送礼,来者不拒
· 初恋情人帮他搂钱
· 官场腐败“生态”的典型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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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与企业老板 “互惠互利”
  沙湾区是乐山市的中心城区,张大常在沙湾区任职是在2000年至2005年,这段时间正是该区包括旧城改造、新城建设等大量工程项目上马的高峰期。这些工程由政府财政投资,这让许多当地工程企业主们跃跃欲试,纷纷施展各种手段以力争获取项目。此时,张大常手中的权力自然成为一些人眼中炙手可热的“捷径”目标,他也乐此不疲地充当起工程“牵线人”的角色。

  “区委书记”在官阶之中可能并不算显赫,但却是位于基层党委系统金字塔的顶端,他的“一句话”常令那些老总们承揽工程的难题迎刃而解。

  乐山市沙湾仨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建忠深谙此道。他为了“走近”“张书记”进行了“长期投资”:2000年夏天,他为张大常家送去了价值5万余元的家具、家电;2001年和2004年春节为其送上6万余元的现金红包……何建忠的“大方”自然赢得了张大常的“关照”,包括帮助何建忠所在公司以邀标方式中标承建了一系列包括承揽工程量较大的沙湾区旧城改造工程。

  值得一提的是,操作的整个过程颇具“技巧”性:当有关部门向张大常汇报工程建设有关事宜时,他会“漫不经心”地问一句:“这个工程准备让谁来做啊?”汇报人马上心领神会:“书记,您有没有好的建议?”“你们考虑一下仨禾公司……”于是,相关部门按书记的意思开始“运作”:撇开正常的招投标制度,采取所谓“邀标”形式,就是邀请几家“听话”企业做“托儿”参与投标,走走形式,最后让张大常“建议”的仨禾公司顺利中标。整个程序中,张大常没有“强迫”任何人做什么,也没有亲笔签字,但通过邀标方式,结果完全在张大常的掌控之中,而“何董事长”也知恩图报地向他表示了应有的“谢意”。

  如果说上述行受贿还显得较为直白的话,那么乐山市沙湾劲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劲松与张大常之间的一笔15万元的行受贿就显得隐晦曲折了。    

  劲松基于与上述何老板一样的原因,也经常对张大常有所“表示”:瞅准张大常父亲去世和张大常出车祸、出国考察等机会,他频频“出手”。2002年8月,张大常的女儿高考失利,王老板便找到某高校负责人帮忙,该负责人碍于情面,便出主意以“点招”方式入读,但需向学校交纳“点招费”。王老板为了取悦张大常,拿出了15万元,派遣驾驶员与张大常本人安排的下属一同去大学财务处缴纳了“点招费”,张大常的女儿最后如愿上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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