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常在干部任免、人事安排上的绝对发言权使其成为“官场”群体追逐的对象,张大常也由此找到了另一条生财之道,对送钱送礼者来者不拒,且不分时间、地点、场合。2003年以来,他收钱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甚至几个人同时当面向他行贿他也一并笑纳。如某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曾先后多次一同到他的家、病房、办公室等地送钱,以谋高升,而他从不避讳。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让他感触最深的是:一些党政干部用于行贿的款项竟然是套取的公款!如某镇党委书记及镇长先后多次送给张大常4万元,而这些行贿款的资金来源基本上是两人虚报承办各种会议经费、会议餐费、利用接待上级领导等各种名义从镇财政所套取的公款,有些甚至是刚从财务上领出来,就转手送到了张大常的手中。
当地干部的工资收入并不高,张大常对此心知肚明。但下属干部对他动辄就是几千、上万元的贿赂,他却从来不关心出处。即使后来他已经猜到了这些钱的来源有“猫腻”,仍照样心安理得地收下。
此外,在干部人事问题上他甚至还公然索贿,用“最近班子要调整,你有啥想法”等言语向他人暗示,伸手要钱。沙湾区某局局长就曾多次得到张大常在谈话时的暗示,诸如“老干部对你意见很多”、“我这里有很多你的举报材料”等等,该局长一听就明白,要指望张大常提拔或是调整自己的工作岗位,就必须“消除”书记脑海里的这些坏印象,于是他不断地以各种名义向张大常送钱,前后共计3万余元人民币、1000美元。从此局长也就在“仕途”之中一路直上……
办案检察官说,透过这起案件,可以看到即使不是普遍存在,但绝对不是个案的某种官场“生存状态”:“上级”之所以敢向“下级”暗示索贿,“下级”之所以言听计从套取公款拱手相送,就因为“下级”升迁要靠“上级”去提携。要提升就得去行贿,要行贿就得去贪污、去受贿。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边贪边送、边送边升、边升边贪……这,就是有些地方现行官场中的“生态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