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5岁的成女士开了家食杂店,前几年生意还不错。两年前她买了一份长期人寿保险,年缴保费1000元。今年年初她店的附近出现了家大卖场,小店生意日见清淡,连生活都陷入了困境。
这天成女士又收到了保险公司的缴费通知书,她想眼前吃饭都成问题,哪有闲钱缴保费?于是提出了退保。保险公司告诉她只能退到保单的“现金价值”,比2000元保费少许多,仅660多元。“什么现金价值?我一次理赔都没有,少掉的钱哪去了?”她非常生气,而且有一肚子问号。
分析:人寿保险虽有储蓄功能,但原理和银行存款不一样,提前退保很可能损失“本金”(保费)。根据规定:已缴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提前退保时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若未缴足2年保险费,则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成女士要求退保,结果确如被告知的那样,只能退给她当时保单的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是怎样形成的呢?长期人寿保险通常采用均衡费率,通俗讲就是年轻时“多”缴些保费,年龄大时“少”缴些,年缴费金额固定不变。“多”缴的保费,主要用来保证保险公司履行将来的给付义务,形成责任准备金,再扣除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和营销费用,就是现金价值了。
保单现金价值取决于保险期限、缴费方式、保险责任等,不仅仅与投保人已缴保费的金额有关。一般讲投保时间越短,现金价值相对于保费的折扣率越大,这是因为每张保单都有营销和管理成本,这些费用是按“先高后低”原则摊到各个保单年度的,第一年最高,第二年低些,通常要5年以后才稳定在较低水平,所以退保越早损失越大。但是随着保单缴费年期的增加,现金价值是逐渐累加的,最终形成满期给付金。
所以购买人寿保险之后退保,尤其是早期退保,一定要三思而后行,确有经济压力,不妨尽量采用以现金价值垫缴保费、减额付清、中止复效等方法来替代。
晓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