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杭分中心
从8月1日起推出的银行住房按揭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分两种基本类型。
其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在购房时,因自己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而办理公积金与银行按揭的“组合贷款”。现在,已符合目前贷款额度条件的,可以将商业贷款全额或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其二,已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符合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人可以将个人住房银行按揭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办理此项业务的职工,请对照自己的条件,查看日前余杭分中心寄给客户的账单就行了。
值得关注的是,本项业务,在杭州市公积金中心或浙江省公积金中心缴纳公积金满一年的职工也可办理,但相关房地产项目必须在余杭区范围内。 吴坚奋 杨晓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