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作家库切2005年的新小说《慢人》,到第27页上才交待故事发生的地点,第50页交待主人公保罗的个人状况,而到第53页才出现暗示主人公身份的动词——拍,这个词对于一个摄影师的故事而言是不是太迟缓了?当然不算,因为,当那个著作本身的老太婆、祖母级作家伊丽莎白·科斯特洛径直走进保罗(一位因车祸截了一条腿的摄影师)和他的私人护理(一位有家室、来自克罗地亚并且拥有修复古画文凭的女人)之间的爱情时,整个故事完全变了,何时交待已经变得无所谓。简而言之,《慢人》并不是单纯的老鳏夫爱上有夫之妇,而是有个作者那样的人物夹杂在小说里絮絮叨叨,讲一大堆关于理念、关于故事的故事。比如,你读到的这个故事该怎么发展。写作者跑进自己的故事里,把事情弄得一团糟,也把自己搞得不尴不尬。
众所周知,2003年库切获得了该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慢人》则是大师获奖之后的第一本新作。对此,简单地赞或弹都不免落入窠臼,赞扬不外牵强附会,批评则让人底气不足。也行,对这种作家有意识地展现新方法的作品我们应放宽眼界(虽然在小说史上这并不是什么新手法了),如果说有些小说是充分体现作家对写作主题的拓展和技巧的摸索,那么说的正是库切这本《慢人》;当然读者也没有必要非得捏着鼻子读一本小说并且读完一定叫好不可——如果有些小说让读者感觉坐在老是死火的跑车上一路磕磕碰碰,那么,这种不适的感觉同样适合库切这本《慢人》。
有必要提一下库切的另外一本小说《男孩》,这本自传体小说早于《青春》(无论是从内容还是从写作时间),但如果对照着读,可以找到藏在库切其他小说中的一些有趣的东西。
《男孩》写的是南非少年约翰在开普省小镇上的生活场景。按照诺奖的说法,此书乃“展现了南非老派乡村生活的奇妙场景”,未免太过官腔。固然有生活场景的描写,但引人注目的是少年约翰的混乱内心。在家里和弟弟争宠,和母亲结成同盟对抗父亲,同时怜悯母亲,又拿她出气;在学校则与同学、老师格格不入。约翰在南非的白人、黑人、布尔人和英格兰人之间长大,他在面对世界时的局促不安(比如他去商店误吞苍蝇,对别人一句调笑的反应,内心的黑暗与激愤可见一斑),到了青年时代的伦敦生活(《青春》,前四章仍在南非),就变成了焦虑和挫败感。随着约翰的成长一起成长的,是那些抹不掉的族群意识,殖民意识,文化上的归属感、认同感,还有时时会冒起来的反感、反叛。这个主题随着库切的书写在他的作品中占据了一个显著的位置,而这个位置今时今日无疑是我们所无法漠视的话题。每个时代均有其主题曲,尽管在《耻》、《等待野蛮人》和《迈克尔·K的生活和时代》这些小说中库切的技法各异,但母题多少有共通之处。《慢人》里为什么玛利亚娜会是克罗地亚人?为什么保罗是欧洲人,即使这个故事发生在澳大利亚?这些设置不是偶然的,否则,《慢人》的小说形态就不会是现在这样子。南非人库切在澳大利亚就是一个外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