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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6版:每日新闻·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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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买来的结婚证 荒唐的娃娃亲
这桩婚姻该怎么解除?
  ■孙连兴 潘瑜 郑丽华

  

  5年的荒唐婚姻,弥漫着凝重的家庭暴力和人格侮辱,年仅23岁的余丽(化名),再也不能忍受这种残酷的家庭生活。现在,她有了自己喜欢的男人,想结束这段苦涩的婚姻,但不知怎样去办。昨天,她来到本报编辑部,想求助法律专家,帮她解除这种非法婚姻。

  

  余丽和丈夫都是外省农村的,当地风俗比较落后。现在,家乡还有不少包办婚姻的现象,女孩到了十八九岁,家里就要催着结婚。有的年龄不够,就开个假证明买张结婚证,余丽也是其中的一个。

  15岁的时候,她来到慈溪打工,一个月能挣2000元钱,把多数钱寄回了安徽老家。余丽17岁时,因为父亲好赌成性,母亲忍无可忍离家出走了,此后音讯全无。后来,父亲把2个弟弟接到了浙江,4个人住在租来的小房子,父亲在赌钱之余,也打些散工,她一边挣钱给父亲补贴家用,一边还要交钱给2个弟弟付学费,家庭的重担,都落在了她的肩上。但看着弟弟们一天比一天懂事,余丽的内心还是获得了一丝满足。

  “18岁那年,突然有一天,父亲告诉我,我到了嫁人的年龄了,该像2个姐姐那样去婆家,给家里换点嫁妆了。男的是同村的,比我大4岁。几年前,他们一家人也来到慈溪打工。后来,父亲把我赶出了家门,没办法,我只能到他家去住。就这样住了一段时间。公公去了趟老家,就带回了本红本本,结婚证上,我的年龄写着22周岁。这样,我糊里糊涂就算结婚了。”余丽回忆起她结婚的往事,脸上露出了痛苦的神色。

  踏进这个家,她才知道,婆家也是同样的穷困潦倒。公公欠下的2万元钱,媳妇也需要替着还债。她的丈夫一旦心情不好,就会又拧又打,找她泄愤。最后,她被送进了医院。

  这段婚姻让她受到严重的创伤,她无奈选择了逃离。

  一次很偶然的机会,她碰到了一位关心她的人,那男人并不在意她的过去。但同时,余丽很担心,她提出过离婚,丈夫就威胁她和她的家人。另一方面,3岁的女儿还在老家。

  ◎专家点评:

  浙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戴和平:

  农村的贫穷落后,使好多女青年婚姻不能自主,本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是否能追求到婚姻的幸福,关键是看女主人翁的决心,只要你所叙述的婚姻状况是真实的,你的离婚目的一定能达到。因为《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文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要办离婚的手续也很简单,只要请个律师,向你居住地法院起诉就可以了。也许有人会向你建议,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布你们的婚姻登记无效,但那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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