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人眼中,狐狸精是贬义词,著名学者马瑞芳却认为蒲松龄笔下的狐狸精是“有灵气的白领丽人”。昨日,马瑞芳做客深圳市民文化大讲堂说,“早在孔孟文化里,狐狸精作为一个贬义词。但在《聊斋》中,蒲松龄居然把她们写得率真可爱。我觉得她们更像高一的中学生。”(8月27日《晶报》)
从马瑞芳教授的一番言谈来看,她似乎更愿意为自古以来流传在民间并形成已久的“狐狸精”进行一次纠偏或者说是平反,但用句现在比较流行的话说,无论于公于私于人于己,试图为“狐狸精”平反都纯属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原因就在于,一现在民间约定俗成的对“狐狸精”一词的阐释,是有着上千年历史的积淀的,在这个历史积淀过程中,各种人文、历史、风俗甚至是传说的内容都被附着在“狐狸精”一词上,使得其含义变得异常明确与清晰,试图去纠正人们约定俗成的印象,无异于蚍蜉撼树。
二即使在《聊斋》中,那些郁郁不得志的书生与孤魂无靠的“狐狸精”之间的爱情无论有多么美好、凄婉或哀伤,无论其中寄寓了蒲松龄怎样的情感与理想,《聊斋》也不过只是一个时代的见证而已,以这样一个历史的断面来印证“狐狸精”的可爱,同样是以偏概全。
三对于“狐狸精”是否可爱的问题,更多的百姓既不关心也无兴趣。更何况,这样的研究实则也脱离了纯学术的范畴,使得专家学者们作出基本判断时,凭借着感性而非理性来审视这些非学术类的问题。如此审视问题,自然无错对之分,但试图以非正式的研究来改变公众积淀生成的印象,就未免有些浮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