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经用于做生意的钱一共赔了400多万,可以说是“屡战屡败”。那么,赃款里还剩下200多万去哪里了呢?
自从张宝经当了三电办副主任以后,他的身边经常有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吃他的,喝他的,还拿他的,因此花了不少钱。张宝经和这些“哥们”混到一起,除了吃饭、喝酒,更重要的是张宝经曾经是北京多个地下赌场的常客,他也经常带着一帮人去赌博。
1998年,张宝经带着一帮赌友专门去香港著名的“东方公主”号游轮赌博,想过一过“赌神”瘾,结果输了60多万。2000年时他又三次和赌友去澳门的葡京赌场赌博,输了80多万。
但是张宝经不甘心,国内不过瘾了,他就带一班人马到国外赌。2001年,张宝经开始带着一帮兄弟去越南赌了几次,先后输了60多万。其后,又去了菲律宾、新加坡、缅甸等多个国家。但无论是国内国外,张宝经每次去参赌都是血本无归。“张输光”的绰号也就从那时起开始流传。
当张宝经东窗事发后,他的家属变卖了房产上交了21万元,试图减轻他的罪过,这对于张宝经贪污的689万元而言实在是杯水车薪,但是,张宝经的亲人们只有这个能力了,能赔偿一点算一点。
法院经过慎重审理后,认为张宝经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张宝经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本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鉴于其归案后,具有如实交代贪污犯罪的部分事实,能够认罪及家属代其退赔人民币21万元等情节,依法可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2006年8月4日下午,张宝经因犯贪污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