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12版:每日新闻·原罪
3  4  
PDF 版
· “三光主任”:官小权力大
· 低进高出 轻易贪到689万元
· 跨国赌博 输掉的都是贪来的钱
· 贪了9年, 为何无人知晓
· 盲目投资 数百万赃款血本无归
· 忏悔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9月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低进高出 轻易贪到689万元
  张宝经1955年3月2日出生在北京市,参加工作后一直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供电局的一名普通检修工。在当上三电办副主任之前的十几年里,张宝经不显山不露水,是个经常被大家忽略的人。

  在上世纪90年代初,政府为了解决电力紧张问题,实行了集资用电的临时政策。随后,门头沟供电局成立了“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办公室,简称“三电办”。1993年张宝经被区政府任命为办公室副主任,骤然间他的身份起了很大变化。

  门头沟三电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人是由区政府领导担任,主要在宏观上掌握政策,不负责具体业务,三电办除了副主任张宝经外,其他人员都是临时借调来的,所以三电办的业务实际上只有张宝经一人负责。

  上世纪90年代,当时为解决部分用户的急需用电,北京市出台用户集资办电的政策,即用户一次性交纳费用购买用电指标,称为购买用电权,这项工作由张宝经负责。

  从1991年1月30日起,北京市人民政府发文,要求需由北京市投资建设的发电机组提供电力的单位,应通过集资方式取得用电指标,按每千瓦人民币2000元标准集资。但从1993年4月1日起,集资办电的标准由每千瓦人民币2000元调整为人民币4000元,这个涨价消息被张宝经看到了无限商机。

  在张宝经的操作之下,在1993年4月1日用电权涨价之前,门头沟三电办公室以门头沟区经委的名义,两次向市经委、市三电办申请购买用电权3000千瓦,共计人民币600万元。

  600万元的利益足以让他利令智昏了。有了指标,张宝经开始在门头沟区三电办出售用电权,并直接收取用电单位购买用电权的钱款。

  1993年,门头沟区新成立了一家水泥厂。该厂投产后,电费和电力油加价费是分着交纳的。当时工厂因资金困难,拖欠了一年多没交。张宝经给水泥厂“支招”说:“你们把电力油加价费的钱交给三电办,用这笔款子购买用电权,以后就不用再交欠款了。”水泥厂领导觉得这是一举两得的事情,连忙将所欠的电力油加价费424万元用支票交给张宝经。交款后,水泥厂收到张宝经送来的一张发票,此后张宝经再没找厂里要过所欠的电力油加价费。

  张宝经连学校也不放过。1996年门头沟区坡头中学住宅楼完工,要申请国家分配的免费用电指标,但三电办批下来的却是购买用电权供电。门头沟区教委为坡头中学购买用电权交的24万元,在张宝经的操纵之下,支票的收款人却变成了北京广汇园商贸有限公司。之后,门头沟教委为某小区申请的国家分配用电指标,批下来的依然是用电权,要交20.8万元的支票,不知为何却转到了邮政局。原来,北京广汇园商贸有限公司是张宝经从朋友那里“借”来的,而邮政局的账号是张宝经私自开设的。

  张宝经除了从市三电办购买的3000千瓦用电权外,他手里还掌握着一些无偿用电权。这些原本无偿的指标也被张宝经以用电权的名义卖了出去。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经济合作社,本来是符合市三办减免用电权费用的,但张宝经却以每千瓦1000元的“优惠”价收取了160万。

  就这样,在1996年12月至1998年1月间,张宝经采取“收款不入账”的手段,先后7次分别截留7家单位购买用电权公款共计人民币689万余元。这些钱被张宝经非法占有,并以门头沟区经委的名义放在龙泉宾馆的账户上。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