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教育厅、省安监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区、县(市)运管所及局属各区管理处,严格监督管理专业道路客运企业中小学学生接送车辆,并负责建立中小学学生接送车辆的“一车一档”。
按照要求,承担中小学学生接送业务的专业客运企业,就接送业务向辖区运管部门实行报备制度,内容包括承担中小学学生接送任务的车辆技术状况、二级维护记录、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明、对口承运学校、行经线路等。
中小学学生接送车辆,由公安部门统一制作“学生接送车”标志牌,以便与其他车辆相区别。承担中小学学生接送业务的专业客运企业,必须安排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并指派安全责任心强的安全管理干部对中小学学生接送车辆实行重点安全管理。严禁擅自租用社会自备车辆承接中小学学生客运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