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03版:每日新闻·时评
3  4  
PDF 版
· 一个美丽的手势
· “连坐”并非 罪及无辜
· “边走边说”大家来说
· “素质”与文化
· 翻译与文化
· “传送带”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10月1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连坐”并非 罪及无辜
■薛建国
  一则小品文说,美国一个新兵训练营放映电影教材的时候,电影内容沉闷,室内空气污浊,很难不打瞌睡,可是教官真有本事,居然想出巧妙的办法。

  他对新兵们说:“打瞌睡可以原谅,可是坐在瞌睡虫两旁的人须在操场上跑五圈。”

  这样一来,就没有人打盹儿了。

  小品文阐明了一个道理,“连坐”制度十分行之有效。

  平心而论,“连坐”是个较为敏感的词,因为通常认为它是封建法制的产物,对此历来批评多于肯定。事实上,适度的“连坐”,并非一无是处。有报道说,成都为遏制频发的矿难事故,要求煤矿走“互助合作”道路,安全生产采取“一条龙”的做法,一座煤矿“犯事”,“互助组”成员跟着“倒霉”,这个“连坐”办法看似苛刻了点,但能起到良好的监督制约作用:一根绳子上拴着的蚂蚱,相互间谁也不敢麻痹大意,到时候出事了谁也甭想蹦出去。“连坐”成员之间,要避免“一损俱损”的糟糕局面发生,惟有彼此监督,你盯着我,我盯着他,他盯着你,谁都别打马虎眼,谁都别大意。

  北京西城区和福建省欲通过对出租房主实行“连坐”制,来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对不法传销活动的打击,笔者认为,其做法不仅无可厚非,而且有值得倡导和推广之必要。这里所提的“连坐”制度,与封建帝王的“株连九族”有着本质的不同。它更多强调的是责任共担。因为维护法治、打击违法犯罪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如果没有尽到这一份责任,难道不应该受到惩罚?

  对于“连坐”,人们最大的担心会“罪及无辜”。其实,“把房子出租给从事传销活动的不法分子,房东也要受到严惩”实际上是一句比较原则的话,在具体实践中,还是要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的。比如,有没有认真履行过租房手续或明知有不法行为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不等,要追究的是其失责行为。

  ■新闻链接

  福建政府日前出台《福建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把房子出租给从事传销活动的不法分子,房东也要受到严惩。而不久前北京西城区表示要在全区推广租房环节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进行管理和干预,即房客要与房主签订安全、防火及计划生育协议书,并由社区计生主任查验婚育证明后,方可入住。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