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省老龄委
到2005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652.67万人,占总人口的14%。据预测,到2010年,全省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750万人,占总人口的15%以上;80岁以上高龄老人将超过100万;空巢老人家庭、无子女照料老人家庭,将占到老年人家庭数的60%左右。
日前,我省出台了《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规划》指出,我省老龄事业应坚持走具有浙江特点的为老服务之路。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料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体制,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规划》描绘了“十一五”期间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以构建和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老年服务体系建设、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老年法制建设、老年精神文化生活以及老年人社会参与“六大体系”为目标,提高老年人的生命生活质量。
“十一五”末,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1000万人,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有较大突破。其中,被征地老年农民养老保障率达到80%以上;老年活动设施达到3.5万个;国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力争达到10万张;老年人接受老年教育的人数占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顺利实现,采取六项措施予以保障:一是建立和完善“大老龄”工作格局和机制,及时研究和解决老龄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二是要建立发展老龄事业的经费投入机制。三是要加强老龄工作组织建设。四是要加快为老服务队伍建设。五是要加强老龄问题调查和科学研究。六是要建立督查、评估和激励机制。
孙连兴 陆守权 李慧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