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排出农民工参加医保时间表:到2009年,在郑州务工的农民工都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时间表,2007年将首先把在郑州市稳定务工1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险范围;2008年将扩大农民工参保面,使三分之二的农民工能享受医保,包括一些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2009年基本实现凡在郑州务工的农民工都能享受医保。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保明介绍,农民工可以随用人单位参保,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8%、个人按本人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享受门诊个人账户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所在单位足额缴费有困难的,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5.6%缴纳医疗保险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不建立个人账户;农民工也可以个体劳动者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