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处中国东部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人多地少、资源稀少、经济发达。
反贫困一步一脚印
1978年至1985年是农村普遍减缓贫困阶段。1978浙江省贫困人口数量为1200万人,农村贫困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4%。城乡二元结构和高度集中的农业经营企业体制与城乡分割的社会管理体制是该阶段致贫的主要原因。为此,浙江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农民发展农业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和农村个体工商业,使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500万人。
1986年至1993年浙江进入区域开发扶贫阶段,主要扶贫地区是浙西南山区。不仅成立了专门的扶贫机构,制定了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开发的有关政策,还实行了以促进经济发展为重点的扶贫开发。1993年,贫困人口数量下降到280多万。
1994年至1999年是浙江贫困县扶贫攻坚阶段。1994年,全省280万贫困人口中有近100万贫困人口集中分布在耕地稀少、交通闭塞、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8个贫困的山区县。浙江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和部门结对帮扶、推进异地开发和下山移民、发展开发性农业。1999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60万人,浙江省成为全国第一个没有贫困县的省区。
2000年至2002年浙江又进入了贫困乡镇扶贫攻坚阶段。2002年,浙江贫困乡镇的人均收入达到1922元,10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下降到3.7万人,比1999年减少了14.4万人。
反贫困之浙江经验
在如此辉煌的反贫困成绩背后,得到的是浙江省各种反贫困措施的支撑。首先,大力推进市场取向改革,放手发展民营经济,极力人民群众创业就业的活力,形成“百万能人创业带动千万民众就业”的反结构性贫困机制。
其次,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区域协作和结对帮扶力度,改善区域发展环境,推动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形成水涨船高式的反区域性贫困机制。浙江省政府把消除区域性贫困作为反贫困的主要任务,对贫困区域实行“多予少取”的政策。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还通过现场招聘、订单培训、定向输出等途径,有组织引导欠发达地区30多万劳动力到发达地区就业。
同时,注重人力资本开发,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弱势群体就业,形成提高个人致富能力与扩大社会救助覆盖相结合的反阶层性贫困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