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方政
本报讯 今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用财政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时须优先选择“绿色产品”。不按规定采购的单位,财政部门有可能拒付采购资金。这是“2006浙江政府采购与汽车品牌创新论坛”透露的信息。
11月28日,由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省政府采购中心和浙江日报社联合主办的创新论坛在杭州举行。会上公布了我国第一份政府采购汽车类“绿色清单”,包括东风标致的206、307;东风雪铁龙爱丽舍;东风日产的天籁、蓝鸟、阳光、颐达、骐达;东风本田的思威;奥迪A6、A4;一汽-大众的宝来、捷达、开迪;北京现代的索纳塔、伊兰特、途胜、御翔、雅绅特等车型。令人意外的是,曾经是政府用车主力车型的桑塔纳没有入选。而在入选的汽车品牌中,没有一家自主品牌,也让人深感遗憾。
近几年,在我国政府采购市场上,最大的订单来自汽车,增幅最大的项目也是公务车采购。据统计,汽车采购额在政府采购物品中始终占据前三位。
据介绍,政府“绿色采购”的概念早在几年前就已提出,但一直没有出台具体实施措施。此次推出采购清单,目的在于“有单可依”。“绿色采购”将从明年起,率先在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单位实行;2008年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这意味着,此次上榜的汽车品牌将在政府采购中享有优先权。
记者了解到,是否通过环保总局的环境标志认证是列入政府采购绿色清单的最重要条件。目前,国内通过这一标志认证的一共有七家汽车生产企业,但有两家的认证标志证书年底就到期了,所以列入第一批绿色清单的企业只有五家。第二批汽车厂家的绿色清单不久后就会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