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省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昨天起到明年2月12日,我省开始了为期2个多月的“春雨行动”。
此行动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主,对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作重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在此期间,农民工对拖欠工资可以积极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的范围: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费用或扣押劳动者证件;不依法签定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标准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节假日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人特殊劳动保护规定;使用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技术工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
举报投诉还有5个条件:有明确的被举报投诉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有具体的举报投诉请求事项、事实依据和基本线索;未超出2年的举报投诉期限;举报投诉请求事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范围;属于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管辖范围。
你可以采取4种举报方式:来人来访;拨打举报服务热线12333;书面来信和电子邮件(zj12333@zjlss.gov.cn);传真(0571—85116397)
省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表示,鼓励署名举报,当然也可以匿名举报;如果要求保密,要事先说明,将会保密。
程开成 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