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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3版:每日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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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联合制裁”,
是个治污好法子

  ■许贵元

  

  据《人民日报》12月5日报道,河南省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实施由环保、金融、供电、监察等多部门联手参与执行的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使那些肆意排污的企业受到了“联合制裁”。

  污染“治理难”,甚至“前污后继、恶性循环”,所造成的危害和治理污染所付出的代价都是无法估量的“天文数字”。要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污染治理问题,单靠环保部门的“独家治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实行“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并采取釜底抽薪的刚性措施,才能有效遏制污染的蔓延。

  今年河南省对首批5家列入环保“黑名单”的企业,按照“清除原料、拆除设备、断水断电、停止贷款、吊销执照”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了“联合制裁”,并取消这些企业的年度评先进的资格。要求他们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措施等。这种“真枪实弹”的做法,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具体要求,无疑对全省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非法排污屡禁不止,更有企业顶风违纪,“守法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似乎成了环保执法的一大障碍。四川沱江特大污染事故造成经济损失2亿多元。但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最高额度,川化集团仅被罚款100万元。而有的大型企业,治污设施每天运行费用就在10万元左右。算盘这么一打,与其“治污”还不如“受罚”。因此,宁可“受罚”,也不“治污”,几乎成了一些污染企业的普通采用的“对策”。河南采取让污染企业“伤筋动骨”的治理办法,可以冲破“企业无赖,环保无奈”的怪圈,很值得各地借鉴和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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