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买菜时踩到豆壳,摔成十级伤残。王某将乱丢豆壳的摊主和农贸市场管理方告上法庭,索赔3.7万余元。前天,宁波鄞州法院一审判决摊主赔偿王某2.5万余元,市场管理方在摊主不能清偿的范围内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
去年5月4日,宁波横溪农贸市场里,摊主陈某把剥下来的一堆豆壳随意倒在过道上,豆壳被来来往往的人群踩得越来越滑。当53岁的王某经过陈某摊位前时,一脚踩在滑腻腻的豆壳上,“啪”地一声重重地摔倒在地,半天没爬起来。王某被送到医院后,左髌骨粉碎性骨折,虽住院治疗12天,左膝关节活动功能仍丧失2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
多次协商未果后,去年6月底,王某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摊主陈某赔偿,农贸市场管理方未尽到管理职责,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她医药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后续手术费等共3.7万余元。 胡珊 厉国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