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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5版:每日新闻·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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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拾荒者命丧大坑
· 为就业 乙肝携带者征替身
· 行政案可协调和解
· 双桥井喷压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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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为就业 乙肝携带者征替身
  《鲁中晨报》昨晚供本报专稿 一名年轻的大学毕业生,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屡屡碰壁,原因不是他工作能力差,也不是责任心不强,而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身份使用人单位把他拒之门外。为了获得一份稳定的工作,他不得不花钱雇人参加体检。

  网上诚征体检替身

  昨晚,记者与“郁闷”取得了联系。“郁闷”在QQ里告诉记者,他是一名2005年毕业的大学生,毕业后找到了一份比较理想的工作,“我已经通过试用期,在最后的体检时,查出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最后单位把他辞退了。

  “郁闷”告诉记者,后来他又找到了几份工作,要么是单位不理想,要么是单位让他出具体检证明,最后,他找到了现在的工作。“在填写健康情况时,我隐瞒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事。我知道,一旦如实填表,就意味着将再次失去工作。可单位最近下发了通知,说是要在下周组织一次体检。所以我想花钱找替身。”

  乙肝携带者不应受到歧视

  记者从淄博张店区医院了解到,乙肝病毒是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3种途径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乙肝携带者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同健康人没有区别。由于乙肝传播途径的特殊性,乙肝携带者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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