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邵颖 俞萍丽)2006年,我省保险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保费增长全面提速。全年全省共实现保费收入303.9亿元(不含宁波,下同),居全国第6位,同比增长15.9%,高于我省生产总值增速2.4个百分点。其中,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支出)710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79元。
据了解,去年我省财产险保费收入108.4亿元,居全国第3位,同比增长22.4%,我省成为财产险保费收入突破百亿大关的四个省份之一;人身保费收入195.5亿元,居全国第7位,同比增长12.6%,是近3年来增长最快的一年。但保险深度(保费收入除以国民生产总值)为2.4%,低于全国0.4个百分点。
同时,我省保险业充分发挥了社会补偿功能。2006年,浙江保险业为11万家企业和120万户家庭提供了2万亿元的财产保险保障,为1400万人提供了1万亿元的人身保险保障。全年共支付各类赔款和给付84.3亿元,同比增长8.8%,其中产险公司支付赔款56.8亿元,寿险公司支付赔款和给付27.5亿元,充分发挥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尤其是在抗击“桑美”等3次台风中,我省保险业快速反应,共支付赔款约2.5亿元,为灾区人民恢复生活、重建家园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