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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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2版:每日新闻·警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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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投资分红
拿不得
· “投资分红”,他拿得“安心”
· 30%回扣,
他拿得黑心
· 黄粱梦破 悔不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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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投资分红”,他拿得“安心”
  富阳万通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的老总姓朱,2002年左右,朱某通过其在富阳环保局的战友赵某认识时任富阳环保局项目开发科科长的王永平。此时,朱某的公司还没有开办,他与王永平也没有深交,促使他做起环评业务也是一次偶然的机缘。

  2003年上半年的一天,朱某到赵某的办公室里小坐,发现在赵某那里有一份环评报告,就问这类环评业务他们能不能做?赵某回答,只要有资质都可以做的,具体要去问一问管这块业务的王永平科长。这以后,朱某开始动起了做环评业务的念头,而王永平对他来说无疑是举足轻重的一个角色。

  后朱某由赵某牵线约王永平一起喝茶。在茶室里,朱某表达了自己想做环评业务的想法,并希望公司办起来后,王永平能在业务上帮忙介绍和照顾。在此次交谈中,朱某提出如果公司办起来,希望王永平和赵某入点股在他那里,这样大家可以一起挣钱。王永平当时就表示认可,但具体要入多少股,出多少资等事宜都没有细谈。

  茶室商谈之后,朱某和王永平的交往变得密切起来。朱某看中的是王永平手中的权力,想通过王永平的关系为自己创办公司助一臂之力,并在环评业务上加以照顾,因此在自己并不缺少资金的情况下拉王永平入股;而王永平在明知公务人员不能同他人拼股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仍欣然应允,这其中也有他自己的想法,用他自己的话说:“连续几年拿杭州环科院的回扣,我心里也比较害怕,这样下去总不好,朱提出要成立公司,要我入股,我想这种方式拿钱好一些,我心里也稍微踏实一些……”

  后在朱某办理公司注册手续的过程中,王永平拿出了1万元作为其在朱某公司的投资款。到了2003年10月,富阳市万通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股东为朱某及其妻子。2004年2月,在王永平的帮忙介绍下,万通公司挂靠杭州环科院,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并由万通公司按业务量的一定比例向杭州环科院缴管理费。朱某的公司以杭州环科院富阳办事处的名义在富阳承接环评业务。

  万事俱备,对环评业务一窍不通的朱某开始大张旗鼓地做起了环评生意。而王永平虽然名义上为投资者之一,但他既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也不过问公司的财务盈亏等情况。王永平唯一做的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把大量的环评业务介绍给朱某做,并在环评审批的环节中尽量给予帮忙。在这种所谓的“投资合股”的虚伪外衣下,掩盖着的是赤裸裸的金钱和利益关系。王永平和朱某都心知肚明。

  2004年农历年底,即2005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朱某到王永平家中,将事先准备好的3万元现金以“分红款”的名义交给王永平;2005年农历年底,即2006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朱某到王永平家中,将事先准备好的5万元现金以“分红款”的名义交给王永平。这些变相的受贿款都被王永平心安理得地收下了,这也为其一直辩称自己拿的8万元不是受贿,而是合理的“投资分红”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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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警世 A0012 “投资分红”,他拿得“安心” 2007-2-12 钱江晚报a00122007-02-120002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