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C0003版:天下·两岸
3  4  
PDF 版
· 马英九“特别费”案大事记
· 马英九请辞国民党主席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年2月1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因“特别费”案被起诉
马英九请辞国民党主席
同时宣布参选下任台湾地区领导人
  核心提示

  ■台湾“高检署”13日下午举行记者会,宣布结束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的侦查,认定马英九涉嫌贪污,检方对马英九提出起诉。

  ■马英九表示,无法接受检察官的指控,对于被起诉感到“痛心疾首”,将为自己的清白而奋战到底。

  ■马英九随后宣布辞去中国国民党主席职务,并决定参选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

  ■国民党召开临时中常会,决定退回马英九的辞呈,请其再考虑。

  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检方13日下午宣布以涉嫌贪污起诉马英九,马英九随后宣布辞去中国国民党主席职务,并决定参选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

  台湾“高检署”13日下午举行记者会,宣布结束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的侦查,认定马英九将不须单据核销的“特别费”1100余万元新台币存入其私人薪资账户,未用于公务,又申请为个人财产,涉嫌贪污。检方对马英九提出起诉,但未具体求刑,并建议法院从轻量刑。原台北市长办公室秘书余文也因涉嫌贪污被起诉,原台北市长办公室主任廖鲤及4名秘书因涉嫌伪造文书被缓起诉。

  马英九于13日傍晚举行记者会。他表示,自己虽尊重司法,但是无法接受检察官的指控,对于被起诉感到“痛心疾首”,将为自己的清白而奋战到底。

  国民党于13日晚召开临时中常会,决定退回马英九的辞呈,请其再考虑。

  马英九被起诉,在岛内引发强烈争议。

  据了解,所谓“特别费”是台湾当局编列给各级行政负责人的特别津贴,其中一半须凭单据核销,另外一半不须凭据报销,可由行政负责人在签名后直接领用。长期以来,岛内对“特别费”应如何定性和动支缺乏明确规范。2006年8月,有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违规”使用其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台检方随后展开相关调查。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钱江晚报 天下·两岸 C0003 马英九请辞国民党主席 2007-2-14 钱江晚报c00032007-02-1400020;钱江晚报c00032007-02-1400018;48257178002CE17348257281004EA28B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