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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1版:财富·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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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物权法草案
  据新华社报道 3月8日,备受关注的《物权法》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在12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向会议作了物权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新闻背后]

  据报道,物权法草案是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审议次数最多的法律草案。

  在最新修改的物权法草案中,与不动产直接相关的内容主要有六项:一是住宅用地满70年后自动续期;二是车库、车位归属权明确,草案中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三是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四是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依法有权更换;五是住房等不动产的登记费按宗收费;六是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并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场外声音]

  卓勇良(浙江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物权法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填补和修正了不动产权利的空白和不足。比如以前规定土地使用权年限是70年,但拿杭州来说很多房子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造的,也就是说它们的有效年限已经过了将近一半,现在“住宅用地满70年后自动续期”,就解决了使用年限的问题,是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重要权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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