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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1版:财富·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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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破产保护
  据《新闻晨报》报道 全国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洪可柱教授提出,提高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停止实施商品房预售制度、对只有一套自住房的“房贷破产者”实行破产保护和社会救助。

  [新闻背后]

  有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房贷破产金额达到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0.8%,显性房贷呆坏账为160亿元,隐性房贷呆坏账突破200亿元。

  洪可柱建议对只有一套自住房却无力继续月供,被银行收回其住房的“房贷破产者”实行破产保护和社会救助。他的设想是这样的:对于偿还房贷已达90%以上者,地方政府应给予破产保护,延长和推迟还贷时间和期限;低于90%者,地方政府可收购其贷款房屋归还银行贷款,将高档和大户型置换为小户型的经济适用房。

  同时,在建议稿中他提出,在全国部分地区将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目前的30%提高到50%的设想,对购买多套(二套及以上)用于投资及投机的行为,原则上应不实行按揭。

  [场外声音]

  一壶(知名房产投资网友):就目前来讲绝大多数购房者缺少个人资产管理经验,他们没有管理过像房产这样大金额的资产负债,而且我认为一定会有超过负担能力购房的消费者,所以房价下跌过程中势必会出现房贷危机,,很可能还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但是,个人的经济行为所产生的问题,要政府和银行来负担并不公平。

  周辛艺(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按揭购房来说,原本合同中已经约定在何种情况下银行有权对房产进行处理,如果政府直接干预对银行来讲也很不公平。我个人认为,政府可以出台一些引导性的文件,但不适合直接干预个人与银行间的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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