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汤华平 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讯 昨天下午,45岁的邵大姐拿着一张1万元的现金支票走进本报,要说说她的郁闷事。
“这张支票是公司总经理给我发的年终奖,但我去银行领钱时,工作人员说这是一张空头支票,我真是气死了,现在总经理还不承认有这么回事。”
2004年,桐庐的邵大姐进入杭州日晖纺织服饰有限公司从事车间管理工作,每月工资2000元。2005年,她升为生产厂长,每月工资2500元。
去年9月,公司有了一个重大变化:换了新的法定代表人。邵大姐嫌2500元的工资低,提出想跳槽。“当时,新上任的赵经理把我叫到办公室对我说,邵师傅,像你这样努力苦干,这点工资是远远不够的,我会补偿你的,不会亏待你的。”邵大姐一听,心里一热,决定继续留下来干活。
邵大姐说,每到年底,总经理都会给她发个大红包作为年终奖,新任的赵经理也不例外,亲口对她说,要给她1万元作为年终奖金,但没有现钱。2月12日中午,赵经理给她开了一张1万元的现金支票,支票上的开票日期是3月5日,所以邵大姐等到年过完,才能去银行提钱。
3月5日,邵大姐来到银行,填写完所有资料后,让银行工作人员办理,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公司的账户上没有钱,这是一张空头支票。邵大姐一听懵了,给赵经理打去电话,经理说:“我现在正在开会。”但此时,邵大姐仍抱有希望。
因为现金支票的有效期是10天,所以在这10天里,邵大姐没事就往银行跑,希望账户上能“生”出钱来,直到3月15日,得到的答复仍旧是“没有”,邵大姐绝望了。邵大姐说,最后一次要说法时,赵经理让邵大姐别再烦她了。既然已没有了谈的余地,昨天,她向余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了此事,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受理,并表示会进行调查。
记者昨天联系了赵经理。她说,这张支票在用途一栏上明确写了是差旅费,当时是让她去出差的费用,现在不用去出差了,照道理讲,邵大姐应该把支票还给公司,以便做账。
的确,在这张支票的用途一栏上写着:差旅费。邵大姐说,自己是初中文化,不懂支票的填写,当时根本没想到这样填会有什么后果,现在才知道被骗了。
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的裘红伟律师说,用途栏上填了差旅费,问题并不大,只要邵大姐有其他证据佐证1万元是给她的奖金就可以了,比如说:人证、支票签收时填写的用途、劳动合同等。同时,他也提醒外来务工人员,一定要签定劳动合同,约定好利益的分配方式等事项,能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