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建荣 杨晓政
本报讯 “无名小女孩因车祸死亡4个月了,至今未能找到其亲人,7.1万元死亡赔偿金还由我们保管着,等着她的家人前来认领。”杭州市禹航公证处负责人唐国林希望通过新闻媒体能找到小女孩的家人。
这起事故发生在2006年11月3日,肇事者茆某驾驶货车,途经104国道余杭区瓶窑镇彭公竹制品市场路段,碰撞前方同向行走的行人,导致行人死亡。
公安交警处理事故中发现,死者为女性,身高1.48米,年龄约14至17岁,但其身边无任何身份证件。
2007年2月5日,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的茆某自愿先向死者家属支付部分交通事故赔偿款7.1万元。因无法查明死者的身份,更找不到其家属。
于是,茆某委托代理人将这笔款项打入杭州市禹航公证处的提存帐户进行保管。随后,公证处在相关法制报刊上刊登了公告,请无名死者的家属持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明来认领这笔提存款,但至今没有人来。
根据《提存公证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自提存之日起20年内,如无人来领取提存款,该款将依法上交国库。唐国林猜测,死者很可能是外地人,家人还不知她出了事。如果你身边“失踪”了上述身高、年龄的女同事、小老乡,或者知道相关线索,可以与禹航公证处联系,电话是:0571—86234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