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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5版:每日新闻·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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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要向爸爸汇报工作了
· 汤煲打翻 烫伤少年
· 7.1万赔偿金待领
· 68名学生
坐着黑车去实习
· 制假二代证团伙 抲牢了
· 整个小区跟着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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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汤煲打翻 烫伤少年
酒店被索赔10万余元
  ■本报通讯员 尚法 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讯 少年杭杭跟爸爸妈妈去杭州浣纱路某酒店吃饭,席间去上卫生间,与端着烫煲的送菜员相撞,结果被汤烫伤。杭杭家属起诉了酒店,昨天,双方对簿公堂。

  去年元旦,杭杭一家人和朋友在酒店吃饭。杭杭想去卫生间,却在送菜通道与送菜员撞上了。送菜员端着的烫煲打翻在杭杭身上。杭杭的右手臂起了乒乓球一样大的泡,医生说烫伤的面积有1.5%,已为深二度烫伤。医生建议:伤口虽创面愈合,但疤痕增生仍需要作二次整形手术,费用在3万元左右。

  杭杭的爸爸说,当时杭杭晚上睡觉都要用绳子绑起来,以免他翻身压着了伤口。去年夏天,已懂事的杭杭都不愿意穿短袖,怕同学看见了疤痕。现在也不愿意去饭店吃饭。家长认为,酒店没有卫生间指示牌,当时,服务员看到杭杭跑进了送菜通道也没有立即纠正,说明服务员没有尽责,才酿成了惨祸。所以,要求酒店承担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失等10.7万余元。

  酒店的代理律师说,服务生曾两次告诉他卫生间的位置,且员工通道有标志,杭杭应该能分清楚,但杭杭却进入了员工通道,这才撞上了送菜员的热煲;而且,当时,杭杭不满14岁,还是未成年人,他是在没有监护人的陪同下去的卫生间,出了事,监护人也有一定责任。不过,酒店表示,他们愿意给予补偿1.5万元。

  这与杭杭父母能接受的数额相差很大,法院调解没有成功,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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