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陈钟认为,虽然从字面上看,杭州的条件更严格,但即使像北京那样删除“住宅禁商”条款也不意味着“住宅可商”。
对于一些想要从事餐饮、娱乐目的的人来说,《物权法》第77条明确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餐饮、娱乐等商业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全体业主同意”。从这一条款看,“有利害关系的全体业主”范围不明确,而且“如何算是征得了业主同意”也不明确。而且要征得有利害关系的全体业主同意也是很难的。这一切实际操作起来有困难,有待相关细则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