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随着证监会就《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和《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不少期货公司的管理层和股东方已经紧急召开会议商量相关对策。
上海某期货公司高层表示,参照当前从事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的要求,95%以上的期货公司将被排除。他说,虽然最近两年期货行业逐渐复苏,但资本支出也在同时增加。因为未来盈利预期提高和备战股指期货,不少公司近年来都在加大投入,从网点扩张到人员招聘,以及软硬件设备升级,只有少数公司能做到连续3个会计年度连续的账面盈利。另外,如果再加上其他对控股股东要求的条款,能成为全面结算会员的期货公司屈指可数,绝大多数公司将排除在外,其中不乏一些前期呼声大、在商品期货代理上年年领先的公司。
对于那些从商品期货摸爬滚打出来,在商品领域已逐渐建立起竞争优势的期货公司,其股东则处于两难境地:把公司卖给券商,到手蛋糕拱手送人?还是继续追加投资,符合相关条款要求。但是另有规定要求“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其全资拥有或控股的、或者被同一机构控制的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不能接受其他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又限制了未来股指期货业务的发展,投入1个亿资金进去,未必有理想的回报。 证券时报记者 陆星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