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杭州萧山某管道燃气有限公司从2005年12月起,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领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擅自在临浦镇设立“液化气瓶组气化站”,通过管道为六个住宅小区提供管道煤气,被查获时,已向用户提供管道煤气7550立方,经营额达10多万元。
而另一家杭州某化工有限公司则超出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擅自经营“正硅酸乙脂”化学危险品,被查获时该公司已向武汉、青岛等地销售,经营额达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