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开案”2006年5月12日由台北地检署分案侦办,同年7月6日由检察官起诉移审,全案历经台北地方法院5个多月审理,于2006年12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定赵建铭入狱6年,赵建铭入狱后被保释。
2006年5月,国民党民意代表邱毅爆料说,赵建铭与台开集团董事长勾结,利用赵建铭所谓的“驸马”身份疏通关系,炒作台开集团股票牟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