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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7版:每日新闻·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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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老实人”
频频伸黑手

11万损失给家族式企业敲响警钟
  ■胡大可 胡早玲 裘月红

  

  本报讯 前天下午,萧山新塘派出所接到辖区某企业报案:公司一名员工在没有客户要货的情况下,利用出仓单盗取公司货物,后将货物贱卖给了别人牟利。民警随后抓获了涉嫌盗窃的嫌疑人金某,并从其出租房当场查获尚未挥霍的2万余元赃款和部分赃物。

  嫌疑人金某今年44岁,绍兴杨汛桥人,是公司老总的朋友介绍过来的,工作两年来,深得老板和同事信任。但正是这个“老实人”却利用公司管理漏洞屡屡伸出黑手。

  今年1月初,金某趁着公司出纳员离开办公室未锁门之际,偷偷溜入,拿走两本出仓单,并加盖了单位印章。此后,金某利用自己提货员的身份,不时地用这些盖好章的出仓单从公司仓库提出货物,再将货物廉价卖出,前后共作案23次,导致公司损失价值近11万余元。直到4月21日,一名出货员看出其中的端倪,金某才落入法网,并牵出四五名购赃下家。

  目前,金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也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据了解,金某之所以频频作案未被发现,原因有多方面。一个是对于许多家族式企业来说,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公司老总常常分身无暇,管理时间和精力不多,而企业员工又多是亲戚、朋友、熟人介绍来的,老总对员工情况的了解和掌握不够。其次,这类家族企业往往缺乏科学的管理模式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在运作流程、资产盘点、仓库保管、提货查验等环节上存在漏洞,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也极为薄弱,这些都极易被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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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法眼 A0007 “老实人”
频频伸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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