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晚报供稿 昨日从无锡市国土局获悉,无锡首个《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暂行)》出台,对无锡市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用地审批、土地登记和有偿使用作了规定,这一做法在国内领先。
据介绍,今后经营性项目的地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照分层利用、区别用途的原则确定,按不同的标准收取。地下空间第一层,用途为地下商业、地下综合体等服务设施的,按照无锡市区土地基准地价相对应用途价格(折算为楼面地价)的40%计算,用途为经营性停车场(库)的按25%计算;地下空间第二层及以上的(含二层),用途为地下商业,地下综合体等服务设施的,按无锡市土地基准地价相对应用途价格(折算成楼面地价)的25%收取,用途为经营性停车场(库)的按15%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