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统计局25日首次对外全程公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出炉”细节。其中房价不属于CPI计算范畴,调查所采样的价格以成交价为准。据了解,7月份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其中食品类上涨9.9%,猪肉类价格上涨64.2%。
——据8月26日《北京晨报》
按国际惯例,购买住房不算消费而属于投资范畴,所以不用计进CPI之中。如此一个冠冕堂皇的解释,看上去有些道理,但若仔细琢磨,则会发现这一逻辑是不适用于中国国情的。
首先,对于绝大多数中国公民来说,住房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投资的。购买住房的根本目的并非是用来出租、出卖或是投资,而仅仅是满足个人及其家庭的居住需要,在如此背景下,说买房是投资不算进CPI,未免有些牵强附会,有混淆视听之嫌。
其次,假使住房算是投资而非消费,并且这也是国际惯例的话,那么我建议咱们不妨更国际惯例化一些。来自摩根大通的统计显示,在美国CPI的组成中,居住类价格的比重最高,占到了三分之一,而食品比重最小,只占到14%;而中国的情况却恰好相反,我们最多的是食品37%,而居住类却只占到了13.2%。如果说向国际惯例看齐,那么我们在统计CPI时是否该加大居住类价格的权重呢?
再次,我国CPI指数确定的依据何在?如果说住房属于一次性消费的话,那么类似于轿车、移动电话、电视等物品也同样属于一次性消费,何以价格日渐高涨的住房不能列入到CPI之中,而价格呈现下降趋势的轿车等物品却占据了相当的权重?这个问题,应该有人来回答。
时下,国家虽然出台了类似于国八条、国六条、国15条等政策来调控住房价格,但住房价格却是越涨越高,已经严重偏离了其应有的价值,给百姓生活带来了莫大的压力。笔者以为,当此之时,有关部门在进行相应的统计时,不能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决定何为国际惯例,何为非国际惯例,而必须按照中国的社会现实确定CPI计算方法。
在此,笔者建议,向国际惯例看齐应该有个统一的标准,唯有如此,才不致于在公布CPI指数时,总是受到坊间的质疑,总是不能 自圆其说。 □王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