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供稿 以所售股票即将在境外上市、上市后即有惊人利润为诱饵,一年多内,黄海平、王爱文两人将350余万股非上市股票转让给183人,涉案金额达到1300万。
昨天,黄海平、王爱文站在杨浦法院的被告席上,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且对象多为中老年人,后果较为严重,控方建议法院对其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租借场地大卖股票
根据检察院的控诉,2003年12月,黄海平、王爱文以他人名义,先后注册成立了上海天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竹投诉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天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
之后,两人以天财、天竹等公司的名义,分别与上海国泰产权经纪有限公司的陈某(另案处理)签订《特许连锁经营合同》。同时,两被告先后与西安天星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非上市公司取得联系,并获得上述公司部分股东股权的转让委托。
有了这些准备后,两名被告在杨浦、长宁、虹口等区租借场地,以“国泰产权”的名义对外卖起股票。他们招募了几十名销售人员,采取随机拨打电话、举办投资理财课等形式吸引投资者,推销西安天星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大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这些股票所属的公司即将在美国等海外国家上市,届时股票价格就将疯涨。”
听销售人员说得天花乱坠,一部分中老年投资者不禁心动,纷纷掏出积蓄购买股票。
购买者均是中老年人
在交易中,销售人员均以国泰产权的名义,与购买股权者签订《委托办理股权过户协议书》,并让受让人对国泰产权出具《确认书》。一般销售的股票价格为每股3.6元至4.3元,同时还收取2%的手续费。
据检察院统计,从2003年12月到2005年7月,两名被告共计将上述非上市公司的350余万股股票转让给183名投资者,涉案数额高达1300余万元。
在昨天的庭审中,两名被告均表示认罪,但对1300万的涉案金额都表示不能认同。
检察官在庭审中称,涉案的投资者均是中老年人,其中一些老年人甚至将一生的积蓄都投了进去,“该案影响巨大,希望法院判处两名被告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