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供稿 济南铁路一单位的会计吕某,将单位上因生育、出国、住院而不在单位的11名同事的工资卡据为己有,频频从中提钱。在4年多的时间内,吕某先后36次贪污11名同事的工资4万余元。在被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后,2007年9月4日,吕某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审理查明,自2002年7月至2006年9月,他利用自己管理财务的便利,先后套取公款34万元,其中个人占有4万余元。
其单位外出务工、病保、产假三类不上班的职工同事的工资卡没领,吕某根本不通知这些人来领工资卡。由于工资卡设置的是初始密码,吕某便拿着同事的工资卡去银行储蓄所冒领,先后36次秘密冒领了40269元据为己有。在被冒领的11名同事中,有休产假的女同事2人,还有他以为出国远到加拿大定居的女同事,被吕某从其工资卡中5次提走了1100元。同事中有一名住精神病院治病20多年的病号他也不放过。这11名同事小到20多岁的产妇上到87岁的退休老职工,吕某都不放过,拿着他们的工资卡到银行提钱时少则10元多则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