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4岁的杨仕明于2005年3月花5万元找到一家代理公司,在四川省工商局虚假注册成立了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的四川蜀港投资有限公司,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仕明在偶然的机会与金春来相识,他称有办法将省烟草公司大额资金引存到银行,金春来当然不放过这个好机会。2006年1月,金春来引荐卢家强等人认识了杨仕明,经商议说定由杨仕明引存四川省烟草公司资金8000万元到某银行,并答应支付800万元的好处费。杨江风等安排人为烟草公司开户。不料,因款额巨大,省烟草公司提出要转存为定期,这使得杨江风等人未转成此款。
款没转成,没得到好处费的杨仕明很是恼怒,责怪为什么不做成A、B单,即阴阳单。2006年6月余海等人又再次商议,由杨仕明负责将烟草公司资金8000万元转存入华夏银行蜀汉支行,再由余海冒充华夏银行蜀汉支行客户经理提供上门开户服务,并顺利偷拿走烟草公司印鉴片交给杨江风。之后,杨江风使用伪造的支票将烟草公司8000万元存款中的6500万元转入杨仕明的四川蜀港公司。
事成后,杨仕明不仅如愿获得了800万元的好处费,还得到了一辆价值80万元的奥迪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