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在甘肃省电力公司职工运动会开幕式,兰州电力职业学校的100名学生手持约1600个氢气球入场,由于部分气球氢气泄漏并因相互摩擦引起静电而发生爆燃,致使98名学生被灼伤。据新华社9月22日消息,教育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就此事故已发出通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在组织使用气球的集体活动时按照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严禁使用氢气球。
如果不是受伤人数过多,媒体对氢气球爆炸这类事情不会有太大的兴趣。网上检索一下便可发现,这些年来,报纸上刊载过氢气球爆炸伤人事故实在是太多了。太多的血泪,终于换得今天国家有关部门的一纸禁令。晚虽晚矣,但亡羊补牢总胜于一味的无动于衷。
笔者举双手赞成教育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禁令。这个禁令好,但美中不足的是,涵盖面不广。因为氢气球的使用事关社会各方。有一年我省沿海某市举行招商会,会议的最后一个内容是放1800多只氢气球。由于一些拴气球的线缠到一起了,有位女同志就向旁人借来打火机,想烧断缠在一起的线。点火后,立即“啪”的一声,犹如闪电,随着第一只气球爆炸,空中便出现了一个火球,小广场顷刻间成为火海。连同维持秩序的警察、看热闹的群众,共有近百人被送进了医院。事实上,在浙江省类似的事故记录还有很多。全国的例子更不胜枚举。由此看来,严禁使用氢气球的禁令要强调“全面性”。 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