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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014版:竞技·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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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运冠军该不该“转会”
· 张国政“见利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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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张国政“见利忘义”
  10月22日,云南省体育局应媒体要求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有报道称张国政已“脱滇入晋”一事表态,强调对33岁的福建籍奥运举重冠军张国政拥有“注册优先权”。

  云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处长何光煜在新闻通气会上介绍,张国政于1995年被云南省引进培养并输送国家队,并与云南一直延续注册关系至2005年12月31日。在2006年和2007年,云南省体育局曾派人到国家体育总局办理相关的年度注册手续,但由于张国政个人的种种原因未能完成注册。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第二十条”的部分条款,“代表资格协议期满后,注册单位享有对该运动员的注册优先权。7至9年的,注册优先权期限为36个月。”所以,云南省体育局目前虽然与张国政没有签署工作协议或合同,但在2008年12月31日前仍然拥有对张国政的注册优先权。何光煜说,根据条款规定,除非张国政不签约,否则云南省都有优先权。

  关于张国政为何不与云南省体育局延续注册关系,云南省体育局认为主要原因是经济利益因素所致。何光煜说:“云南省对张国政的训练、生活相当重视,待遇可以算是省内运动员中最好的之一,2005年时也是考虑到张国政与妻子两地分居,才将其户口从云南转入北京,但签注还在云南。因此在2006年多哈亚运会时,张国政同样是以云南运动员身份代表中国获得金牌的。不过,由于云南地处西南,人力、物力、财力相对匮乏,未能满足运动员提出的过高待遇要求。”

  何光煜介绍,2007年3月15日,云南省体育局在获悉张国政已经签约山西省后,立即向国家体育总局提交了“关于要求保留对张国政注册代表资格的函”,如果张国政与山西省体育局现在单方面改变前者的注册代表资格,云南省将保留向国家体育总局申诉的权利。

  张国政在云南队的教练黄华新介绍,张国政不是云南省用钱买来的“雇佣军”,而是云南一手培养出来的奥运冠军。他说,1994年时,20岁的张国政在北京体育大学的训练表现并不突出,但自己还是看中其潜力并将他带到云南;之后,张国政无论在云南还是在北京的训练中,自己始终伴随左右,照顾其起居与训练,甚至在自己爱人开刀时都没回家探望过。新华社记者 赵宇思 邹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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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竞技·追光 C0014 张国政“见利忘义” 2007-10-24 48257178002CE1734825737D002F0F8C[A1-新华社稿≈B1-高华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