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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2版:每日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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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农民工节日值得铭记
  11月4日。相信这一天,对于重庆乃至全国的农民工兄弟来说,都将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这一天,重庆农民工拥有了自己的节日。

  尊重农民工,帮助农民工,正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共识。国家也从法律上肯定了农民工的地位:1995年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只要是企业用工,统称为“职工”,打破了区域、身份和户口二元结构的限制。2006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政府“逐步解决深层次问题,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和制度”。刚刚闭幕的十七大更是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细致入微地提出要保障农民工的各种权益。

  从视农民工为“盲流”到允许农民工外出务工,从歧视农民工到社会各界纷纷为农民工“开绿灯”,从举步维艰的“异乡人”到“咱也是主人了”……农民工待遇的不断变化,实际上也是我们的社会走向文明进步的一种标志。

  尽管如此,正像改革需要深化一样,农民工的许多问题,仍需要进一步解决。“就业难、维权难、子女入学难、社会保障难”,这些现象在一些地方不是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吗?

  确实,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要想彻底根除,尚需时日。农业的欠账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还上的。但我们要谨记,一、二、三产业须协调发展,是个基本规律。农业欠账太多,势必制约工业的发展。只有农民兜中有了钱,购买力才能增强,城里人才有活儿干,也才有饭吃。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帮助农民就是帮助自己。这个道理应该植根于每个人的心中。

  重庆市为农民工设置节日,这是维护农民权益、提升农民工地位的又一举措。11月4日,值得人们用心铭记!

  □王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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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时评 A0002 农民工节日值得铭记 2007-11-6 48257178002CE1734825738A0048C9F2[B1-蒋梦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