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郁李娜 本报记者 詹丽华
[核心阅读]据《新华日报》报道,上个月,国内第一家主营“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正式挂牌营业。这意味着酝酿多时的“以房养老”模式,终于进入实际执行层面。“以房养老”这个名词并不陌生,去年的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一份有关“以房养老”的提案就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注意,本报也曾刊登过相关报道。
“以房养老”,就是把“先贷款买房,后还房债”的按揭方式反过来:房产所有者以房屋的产权作为抵押,按月从金融机构领取现金直到身故。相当于金融机构通过分期付款(按月支付)的形式,收购原房产所有人拥有的房屋产权。
这个备受关注的养老方式,几乎是一出现就充满争议。比如房产品价格一直都在波动,如何准确估算一处房产的价值并以此为依据按月发放养老金?比如购房按揭贷款的利率每年甚至几个月就会发生变化,如何确定房产抵押的利率?再比如,中国人的传统是“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参加“以房养老”后,子女会怎么想,外人又会如何看待这些子女?
记者采访了部分60周岁以上以及20~40岁的读者,听听他们对这种养老模式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