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失去了。日前,媒体报道了肖志军将难产的妻子送进医院,医院决定免费治疗。然而肖志军却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医生束手无策,流着眼泪看着本可挽救的产妇和她肚里的孩子,生生离去。而据11月24日的《竞报》报道,北京卫生局称,已完成初步调查,在这件事情上,医院已尽责。
无语泪自流。这样的结论,其实善良的人们早已预料。也许,我们怪不得医院,因为按照相关规定,没有病人或家属签字,医生无权进行手术。而且,当初医院也进行了体制内的努力——向卫生局请示。然而得到的回复却是:没有家属签字同意,不能擅自手术。
这一刻,所有的舆论压力都给了肖志军。然而,医院难道就可以相忘于岁月了吗?
一切责任都可以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上面推。我们应该呼唤对条例改革,呼唤有一补充性条款,能在类似情况出现时,赋予医疗机构动手术的权利。也许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然而,条例的修改总有一个时间,如果在等待的时间里碰到又一个肖志军,我们依然要静看生命之灯的熄灭吗?
遵守法律,多么美妙的理由。因为遵守法律,医院却停下了脚步,一条生命告别了阳光,另一条生命,连见到阳光的机会都没有。当自私(也许是自我保护)穿上合法的外衣时,人们只能无语。因为,法律的漏洞尤其是我们这个转型中的社会里的法律的漏洞,是先天存在的。我们可以躲过赔偿,可以躲过谴责,可绝躲不过良心的追问。
想起了一则发生在上世纪的美国的故事。纽约一个叫吉米的孩子一病不起,他的父亲找到了古特。古特是柏林有名的儿科医生,但当时刚移居美国,还没取得美国医生执照。面对孩子生命和现行法律的矛盾,古特选择了救人。最终小吉米从死神那里捡回了生命,然而,古特却被人告上了法庭。开庭那一天,邻居街坊们全都赶往法院求情。故事的结局是,法官笑着说:“古特先生,您违犯了法律,原因是为了要遵循另一个更高的法律,因此我判您——无罪!”更高的法律是什么,是人性。
面对质疑的目光,我们可以欺人;面对窗外的阳光,我们还能坦然吗?面对深夜自己的心跳,我们能够心安吗?须知,在条例之外还有人性,而人性是医者必具的魂。这则美国故事,不禁让人痛问,医者父母心,这一刻,心去哪里了?
期待,我们只能期待条例的尽快修订。除了期待,我们还能干些什么?后人应该感谢这两条生命,因为他们让条例走向了成熟。可是,以两条无辜的生命作为代价,是否太沉重了一点。从这意义上说,我们更期待人性,更期待温情,更期待找回医者那颗远去的心。
□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