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杭州市民陆先生目前住的房子为60平方米,欲购第二套房,最近,在滨江看中了一套132平方米的三居室新房,房子总价170万元,目前购房就会按“二套房”标准来付贷,陆先生是否应暂时搁置购房计划,或者采取怎样的方案才能少付利息?
陆先生按贷款20年、等额本息法算,在新规前按第一套购房政策可执行三成、利率下浮15%,陆先生首付51万,贷款119万元,则每月还款8981.6元,利息总额965582.23,如他首付四成,利率下浮15%,则首付68万元,贷款102万元,每月还款7698.51,利息总额827643.08元。
新规后按二套购房政策执行四成,利率上浮10%,陆先生首付68万元,贷款102万元,每月还款8924.88,利息总额1121972.25元。
一,建议推迟购房计划
因为贷款成数的提高,陆先生要多准备17万元首付款,此外,每月还款多支出8924.88元-7698.51元=1226.37元,利息总额多支出现1121972.25元-827643.08元=294329.17元,陆先生首付和月供都增加。一般来说,房贷新政实施后,房产市场的反映会有一定的延后性,房产未来价格的走势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目前不建议陆先生换房,暂时搁置购房计划,观望一段时间再说。
二、公积金组合贷款可降低成本
若购房,采用公积金组合贷款可降低成本。首付四成68万元后,陆先生如申请公积金贷款20年50万元,用等额本息法,每月还款额3360.85元,利息总额306602.65,商业贷款52万元,等额本息法,每月还款额4549.94元,利息总额571985.26元。
所以组合贷款合计每月还款7910.79元,利息合计878587.91元,利用公积金组合贷款每月还款可降低1014.09元,利息总额可降低243384.34元。陆先生应努力争取公积金组合贷款。
三、原住房抵押后再贷款
首付四成68万元后,假设现居住房子市场价是80万元,银行抵押贷款额可以达到7成,可贷56万元,期限为3年,并按照基准利率的1.1倍计算;按揭20年还清余款46万,按揭利息总额为505986.08元,月均还款额为4024.95元,抵押贷款利息共计56×7.47%×1.1×3=13.8万元。
前提条件是陆先生能申请到银行抵押贷款,在目前各大银行房贷紧缩的情况下,该计划实现性可性不大。
四、新房交付后把原住房出租
目前陆先生的房子每月租金为2000元左右,可降低每月的还款压力。
(注:以上后三个方案的前提条件都是陆先生已准备好首付款。)
中信银行杭州凤起支行贵宾理财经理 丁志毅